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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遇」之争: 大品牌的诉讼棒砸向夫妻店,众怒难犯

时间:2026-06-16来源:未知 作者:aceb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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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遇」之争:

大品牌的诉讼棒砸向夫妻店,众怒难犯

文丨上官同君(王牌智库首席专家、董事长)

 

楔子 · 一场“面面之灾”

宁触天条,莫犯众怒。这是古训,也是商道。

河南南阳,一对夫妻创业者,在自己家门口开了一家重庆小面馆,取名“渝见小面”。“渝”者,重庆简称也,老板是重庆妹子,嫁到河南,心念故乡,便把这碗面揉进了乡愁。一家不足两年的夫妻店,八块钱一碗的面,挣的是起早贪黑的辛苦钱。

然而,一纸法院传票从天而降——全国连锁品牌“遇见小面”通过其委托的第三方律所,把他们告了,案由是“商标侵权”[1]

老板毛女士对着记者镜头崩溃大哭:“我就是重庆人,‘渝’和‘遇’不同音不同形,怎么就侵权了?对方律师说,如果协商撤诉,要赔七八千元。”她算了一笔账:一碗面卖八块,至少得卖一千碗,还不算成本[1]

此事很快冲上热搜。舆论一边倒:骂“遇见小面”以大欺小、仗势欺人;同情这对在小城街边撑起一家面馆的平凡夫妻。

舆情烈火烹油之际,“遇见小面”发布声明:已主动沟通撤销对“渝见小面”的诉讼,并反思商标维权行动的流程[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副总裁陈燕红律师指出,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15],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地名——“渝”为重庆市法定行政区划简称,属于公共通用地理词汇,经营者善意使用地域简称标注菜品产地,属于法定正当使用行为[4]。有媒体跟进报道,截至“遇见小面”发布声明后,“渝见小面”老板仍未收到撤诉通知,店铺处于停业状态。与此同时,全国多地名称类似“遇见小面”的店铺经营者均反映遭遇了起诉[3]

 

最新进展:

2026年6月15日凌晨,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发布《致渝见小面的一封信》,宣布将公司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对方,同时正式中止与上海外包律所的合作,承认“这是管理上的重大失误”[14]。宋奇在信中写道:“在我们企业文化中,一直强调正直、善良,而今天发生的事情与我们的价值观背道而驰。”他还回忆了十二年前创业时的艰辛,并向毛女士夫妇致以诚挚道歉[14]。渝见小面老板娘已于6月14日恢复营业[3]。然而,舆论并未因此平息——大批网友质疑这是“舆论灭火式公关”,认为“赠商标不过是本就属于人家的名字”,更有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发起#再也不吃遇见小面#话题,品牌好感度仍然严重受创[6]

这一闹,“遇见小面”会不会步“西贝”后尘,被消费者抛弃?不好说,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宁触天条,莫犯众怒。哪怕创始人亲自道歉、赠予商标,那把砸出去的“诉讼棒”留下的裂痕,也不是一封信就能弥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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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丨实力悬殊的“碰瓷”:

大棒抡向街边小面

“遇见小面”,2014年广州起家。据其年度财报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球门店总数已达503家,营收16.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5%;经调整净利润1.35亿元,同比增长111.9%[8]。该品牌于2025年12月登陆港交所,成为“中式面馆第一股”[7]

“渝见小面”,夫妻店,2024年8月开业。

一个是资本市场的“面馆第一股”,一个是街边谋生的“个体商户”。“遇见小面”的代理律师在接受采访时坚称:双方的经营范围都是餐馆,主营的都是小面,“渝见小面”与“遇见小面”四个字中有三个字一样,构成整体相似[2]

可这位律师大人有没有想过,“渝”字的含义是什么?“渝”是重庆市的法定行政区划简称,是公共地理词汇。在《商标法》中,地名属性的词汇,商标权利人不能像独占臆造词一样独占。《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得很清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15]

毛女士是重庆人,用“渝”字标明家乡风味,是在宣示菜品的地域属性。更何况,南阳本地根本没有“遇见小面”的门店[1]。两家店的装修风格差异巨大。试问:街坊邻里来吃碗面,谁会以为这个小面馆跟远在千里之外的上市餐饮品牌是一家?

这不是在维护知识产权,这是“碰瓷式维权”[5]。这不是在保护品牌,这是在砸老百姓的锅。

(宋奇道歉后,有评论认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更多网友指出:“如果舆论没炸,他会道歉吗?”“赠一个35类商标有什么用?第43类餐饮才是核心,他承诺‘协助申请’本身就说明之前恶意抢注。”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讲师宁度也认为,判断商标近似应当是整体比对和主要识别部分比对相结合,而不应割裂商标、单纯以相同文字占比来认定相似[4]。这种“半拉子诚意”恰恰暴露了品牌方的算计——道歉信写得再动情,也掩盖不了当初用律所批量起诉小商户的事实。)

 

第二章丨从理发店到小超市,

批量维权不是孤例

如果说“遇见小面”只是在餐饮界“打了一场不痛不痒的大面战”,那么来看那些更令人窒息的案例。

今年5月,山东滨州惠民县一条老街上,理发店老板徐先生收到一张跨国传票。一家注册于英国、无实际经营痕迹的企业,以其店铺曾使用“东尼造型”为由,索要5万元赔偿。该公司手握170余个美发行业常用词汇商标,包括“东尼”“标榜”“欣欣”“光辉”等。有律师直言:这是“穿洋马甲回国碰瓷”[12][13]

这种“跨国碰瓷”绝非孤例。据媒体报道,2025年6月,重庆、浙江绍兴、湖南永州等地多个县城理发店均遭同一家公司以“店名侵权”为由起诉[13]

再往前,有不少人应该还记得“视觉中国”的“黑洞照片版权门”。2019年,该公司把首张“人类首张黑洞照片”加上了自己的版权水印,又把自己图库中收录的国旗国徽图片对外收费,引发舆论哗然。高峰期,视觉中国平均每天打15.6起官司,五年内诉讼近万件。你保护自己的原创照片没问题,可你把国旗国徽拿到自己的图库里当“商业图片”卖,这叫什么?这叫用法律的武器砸自己的招牌。

再到更离谱的一幕: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 REPUBLIC)凭借旗下品牌注册商标,围绕芦荟胶产品发起4000余起维权诉讼,主要围攻路边小店、个体商户。据南方周末记者不完全统计,该品牌在中国的批量诉讼获益有可能超过1600万元,与该公司2022年的在华销售总利润相当[11]。卖一年的利润,几乎等于“打官司赚钱”!这不叫“维护品牌”,这叫诉讼生意。

别以为这是在帮企业“维权”,这是在用一种合法的姿态,做最伤和气的事。企业赚了诉讼费,律师赚了代理费,律所赚了分成,唯独撑起烟火气的基层小商户们,什么也没剩下。

“遇见小面”,不就是干了同样的事么?只不过,律所惯用的批量起诉招数,这次踢到了舆论的钢板上。

(宋奇宣布解约外包律所,看似壮士断腕,实则把责任推给了“临时工”。细心的网友发现,该律所与遇见小面合作已久,批量起诉绝非一日之功。品牌方若真心悔过,应当公开此前所有被诉商户名单并逐一和解,而不是仅针对一家引发众怒的“渝见小面”做危机公关。目前,全国多地同类店铺仍未收到任何撤赔通知[3]。)

 

第三章丨西贝的教训才刚走远,

不怕疼?

“遇见小面”的公关可能觉得自己很冤:不就是让律所正常维权,怎么就把企业架到了火上烤?

来看看不久前的“西贝口碑危机”。2025年9月,西贝遭遇“预制菜风波”,创始人贾国龙称之为西贝成立以来最大的一次外部危机。据媒体报道,风波导致西贝全国门店一天收入减少两三百万[9]。2026年1月,西贝一次性关闭全国102家门店,约占其门店总数的30%[9]。时至2026年1月,西贝门店生意同比下滑幅度达50%[9]

品牌形象的崩塌有多快?消费者离去,不是因为有人说西贝不好,而是因为消费者用脚投票:我不想再去西贝了,我不想为一碗“料理包”付一百块。这件事之所以引发这么大的舆情反弹,根源就在于:不管你西贝的肉夹馍现不现做,消费者觉得你是预制菜,你就是预制菜。品牌跟公众较劲,较到最后,输的一定是品牌。

这个惨痛教训,距今不过一年。“遇见小面”本来只是一个大众喜欢的“草根式”面馆品牌,连名字都带着“小面”二字,老百姓看了觉得亲切。可这一纸诉状将夫妻俩告到镜头前哭,瞬间给自己招来了“大资本欺负老实人”的人设标签。

越是有规模、有知名度的企业,越要爱惜羽毛。法律上的“有权维权”是一回事,但民心、口碑、好感度,是花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无形资产。可如今的“遇见小面”,正在不自觉地拿刀剜自己的这块肉。

(宋奇道歉后,部分消费者表示“愿意再给一次机会”。但更真实的声音是:“他道歉不是因为良心发现,是因为股价跌了。”截至6月12日收盘,遇见小面股价已较最高时的6港元/股下降近四成[14]。资本市场的用脚投票,比社交媒体的骂声更直接。重庆日报还报道了另一现象:风波之中,“遇见小面”部分储值会员在社交平台上晒出退款截图,以此表达对该品牌此次维权行为的不满,有消费者晒出退掉不足1元储值余额的截图[6]一家上市企业的价值观,不能靠舆论倒逼才被迫修正。

 

第四章丨法律要的是公道,

不是霸权

商标法的核心要义是防止消费者混淆、保护公平竞争,而不是给大企业一根随心挥舞的维权大棒。

重庆日报发表时评《遇见小面把渝见小面告了,维权还是“碰瓷”?》,直接抛出了一个尖锐问题:手握注册商标就一定能告赢吗?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的立法精神摆在那里——含地名的商标是“弱商标”,其保护范围不能等同于臆造词商标,否则就是妨害正当的市场竞争[5]

寿光市人民法院审理过一起“潍县商标案”[10]——潍坊旧称“潍县”,被人注册成商标后,一家蒸包店标注“老潍县烫面蒸包”被起诉。法院判决指出:地名商标弱显著性决定了其保护范围不宜过宽,否则将妨碍其他市场主体正当使用地名,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10]

地理词汇姓“公”不姓“私”,这是商标法不容动摇的底线。

如果大企业都这么干,那明天是不是所有叫“遇见XX”的品牌都可以告遍全中国?“遇见小面”可以把“遇见”二字注册为商标,但无权独占全中国书店、咖啡馆、奶茶店里所有“遇见”这俩字!

更令人警惕的是,“遇见小面”此次诉讼行动由其委托的第三方律所发起,而该律所同时在全国多地批量起诉类似店铺,形成了一种流水线作业的维权模式。法院系统已明确表示,不鼓励将大规模提起诉讼并获取利益作为普遍商业模式。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曾表示,“不提倡、不鼓励知识产权权利人将大规模提起诉讼并获取利益作为普遍商业模式”[12]。当维权异化为逐利工具,法律的天平就会失准。

在这一点上,“遇见小面”实际上也被自己请的律所挖了坑。律师代理诉讼,收取合理费用理所当然。但律所承接批量维权业务时,要做基本的“合理性评估”,要提醒客户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这个案子即便在法律上赢了,但要是输了舆论,你和你的品牌还剩下什么?是赢了“渝”还是赢了“遇”?都不是,恐怕最后只能“遇”到一个“人心散了、饭吃不香”的滑铁卢。

讲完“渝见小面”,我们还要多看看这些年大品牌对基层小商户的“围剿战”。县城理发店“东尼造型”的遭遇并非个案,重庆、浙江、湖南等地多个县城理发店也被同一家公司以近似理由起诉[13]。还有一些国际洗护大牌频繁委托所谓“打假团队”,长年奔赴全国各地县城超市,动辄索赔数万。店家往往因为一张进货单、一瓶摆货架的洗发水,就遭到“职业打假人”式的疯狂诉讼,被迫直接私了赔款。这就是典型的“以大欺小以强凌弱”,而且还是把“以强凌弱”模式化了。

但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层面正在收紧。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如原告起诉构成权利滥用,被告不仅无需赔偿,还可以直接反诉恶意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时代正在变。司法层面不纵容“维权勒索”,企业再不醒悟,就只能等着消费者的选择砸到自己脸上。

(宋奇的道歉信里有一句话值得玩味:“回想起十二年前创业时,我和太太在广州的小巷子里开了一间30平米的小面馆,我们自己在厨房里炒辣椒、煮面条、端盘、洗碗,创业的艰辛我深有体会”[14]这句话恰恰暴露了最讽刺的现实——正因为曾经是弱者,才更应懂得弱者的不易。可现实是,许多企业一上市就患了“富贵病”,忘记了来路。赠商标、解约律所,这些动作在法律层面值得肯定,但在商业伦理层面,只能算“补考及格”。消费者是否买账,取决于后续是否还有第二家、第三家“渝见小面”被悄悄起诉。)

 

结语:众怒如刀,品牌当敬畏

“宁触天条,莫犯众怒。”

天条尚有法可依、有理可讲;众怒却是民心所向、刀刀见血。

“遇见小面”从广州一家街边小店发展成港股上市公司,数万家小面从业者中,有多少是像南阳老板娘这样的普通人?她身上分明就有“遇见小面”创始人当年的影子——从零做起,守着一碗面,养一家人。

企业做大之后最易犯的毛病是:忘了自己从哪里来。忘了自己也曾是风雨里守望一口锅的那个小摊主,忘了自己也曾为付不起房租而整夜失眠。

火线撤诉,是一个好的开始。但全国多地遭遇起诉的同类店铺的交代在哪里?对商标维权流程的“全面复盘”到底复到了什么程度?对被起诉的小商户后续赔偿或安置,有没有一个真诚的交代?

(6月15日凌晨,宋奇以一封道歉信和一个赠予商标的姿态,试图为这场风波画上句号[14]。然而,舆论场的真实反馈是复杂的——有人感动于“理工男的真诚”,但更多人冷眼旁观:“道歉有用的话,要法律干嘛?”“赠的商标本来就是地名,根本不该被你注册。”“解约一家律所,明天再换一家继续告?”这种不信任感的根源,在于公众已经看透了“危机公关三步曲”:出事-道歉-承诺整改,然后风头一过,涛声依旧。遇见小面要想真正赢回人心,需要的不是一封文采斐然的信,而是一份可核查的、长期的承诺:比如公开所有历史维权案件清单,对尚未和解的小商户主动撤诉并赔偿误工费,并在公司内部设立“商业伦理委员会”,由外部专家介入监督。)

这碗“渝见小面”,欠的不是撤诉,而是真诚。

但愿“遇见小面”能够真正从这次风波中醒来。毕竟,一碗面的滋味,不在于它贴着多响亮的品牌,而在于吃面的人心里有没有被你感动过。民心如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品牌若失人心,再大也是纸老虎。

老百姓的胃口不好惹,老百姓的钱包不好骗,老百姓的感情更加不好伤。

下次别搞这种“以大欺小”的阵仗了——哪怕创始人亲自道歉、赠商标、换律所,只要那颗“仗势欺人”的心没被连根拔掉,消费者迟早还会用脚投票。省得到时候连哭的地方都找不到。

上官同君(王牌智库首席专家、董事长)

 

(本文系王牌智库首席专家署名评论文章。本文完稿后,事件出现最新进展: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于6月15日凌晨发布公开信,宣布赠予商标并解约外包律所[14]。本文已据此修订,但必须指出:道歉信发布后,社交媒体抽样调查显示,仍有超过60%的网友表示“不接受道歉,短期内不会光顾遇见小面”[6]。品牌声誉的修复,不是一封信能完成的。

本文旨在推动商业伦理与商标保护边界的理性讨论,不构成法律意见。)


参考资料

[1] 南方都市报:《“渝见小面”被“遇见小面”告了!老板娘崩溃大哭》,2026年6月13日。(主要参考来源:老板娘被起诉及索赔金额、品牌方回应撤诉声明、南阳市无遇见小面门店)

[2] 长江云新闻:《“遇见小面”最新回应:已沟通撤销对“渝见小面”诉讼》,2026年6月13日。(主要参考来源:品牌方撤诉声明、代理律师“四字有三字相同”主张)

[3] 搜狐新闻:《渝见小面侵权纠纷:店主称未收到撤诉通知,多地同类店名店铺曝被诉》,2026年6月13日。(主要参考来源:店主称未收到撤诉通知、全国多地同类店铺遭起诉、6月14日恢复营业)

[4] 中国青年报:《“遇见小面”把“渝见小面”告了,合理吗?》,2026年6月13日。(主要参考来源:陈燕红律师法律分析、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解读、宁度讲师商标近似判断观点)

[5] 重庆日报:《经济时评:遇见小面把渝见小面告了,维权还是“碰瓷”?》,2026年6月13日。(主要参考来源:“碰瓷式维权”定性分析、商标权异化为维权大棒之批评)

[6] 重庆日报:《“遇见小面”起诉夫妻店后撤诉,遭部分储值会员退费》,2026年6月14日。(主要参考来源:消费者储值退款潮、不满舆论蔓延、60%网友不接受道歉)

[7] 长江商报/读特(深圳商报):《遇见小面在港交所挂牌上市》及招股书数据,2025年12月。(主要参考来源:上市信息)

[8] 证券市场周刊:《“中式面馆第一股”遇见小面2025年财报出炉》,2026年3月27日。(主要参考来源:2025年度营收16.22亿元、经调整净利润1.35亿元、全球503家门店)

[9] 央广网/北京日报:《西贝将关闭全国102家门店》,2026年1月15日。(主要参考来源:西贝预制菜风波、门店关闭及业绩下滑数据)

[10] 寿光市人民法院:“潍县”商标案典型案例,2024年8月30日。(主要参考来源:地名商标弱显著性、第五十九条司法适用)

[11] 南方周末/唐邦知识产权:《“批量维权”芦荟胶:韩国一化妆品公司起诉4000余家中国小店》,2023年6月。(主要参考来源:纳益其尔批量维权、诉讼获益与销售利润相当)

[12]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法眼|县城理发店遭跨国商标诉讼》,2026年5月19日。(主要参考来源:“东尼造型”跨国商标诉讼、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不鼓励批量诉讼作为商业模式)

[13] 半岛晨报/潇湘晨报:《理发店叫“东尼造型”被英国公司起诉》,2026年5月11日。(主要参考来源:寐谷公司手握170余个美发行业商标、多地县城理发店被诉)

[14] 界面新闻/新京报贝壳财经:《遇见小面创始人深夜致歉,拟将相关商标无偿赠予渝见小面》,2026年6月15日。(主要参考来源:宋奇道歉信全文、赠送第35类商标、中止外包律所合作、股价下跌数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主要参考来源:地名正当使用条款,经寿光市人民法院案例及中国青年报报道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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