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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7-10-28来源:未知 作者:acehr 点击:
    我国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由于基础地质条件不明和对地质资源环境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影响制约了城市的绿色发展。新形势下,城市地质工作已经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

    日前,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路径、保障机制等方面,全面部署推进城市地质工作。国土资源部规划司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
  
    哪里有短板就从哪里补齐
  
    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我国就开始探索城市地质工作。虽然半个多世纪来,已经完成了306个地级以上城市地质环境资源摸底调查等工作,但是存在基础调查薄弱、法规建设滞后、统一规划缺失、政策激励不足等问题。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对地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尤其对地质资源环境约束性考虑不够,地质工作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结合不够紧密、融合不够。加强城市地质工作,已十分迫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对新型城镇化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明确要求“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加强城市地质调查”。国土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明确要求将城市地质工作作为战略任务来抓。
  
    ——推动地质资源绿色开发利用。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41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积极推动水、土、地热等地质资源的绿色开发利用,加快推动形成城市绿色发展方式及生活方式。
  
    ——主动服务新型城镇化。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城镇化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的目标任务,补齐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地质工作短板,促进城市的开发建设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相协调,拓展城镇化发展新空间,开辟城镇化建设新资源,构建城市资源环境安全新体系,推动新型城镇化绿色、低碳、循环、安全、集约、智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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